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車輛審核 審核什么?
在現在,社會上都在關心車輛產品公告是以什么為標準的,對車輛都要審核些什么?
*近筆者采訪了國家經貿委產業(yè)政策司選聘的專家組,請他們介紹汽車產品審核的過程與依據。首先是專家組的構成情況,據了解,汽車專家組由13名成員組成,其中8位來自國家級檢測中心或檢測所,5人由大型企業(yè)選派。
審核工作是以企業(yè)申報的產品公告資料為“藍本”,主要在3個方面把關:一是看資料是否完整,其中包括申報表、強制性標準檢驗報告、可靠性試驗報告等。二是看資料是否符合有關文件、標準和法規(guī)的要求。三是審核企業(yè)的生產資格。專家組審核通過后,經國家經貿委領導批準后,方可上公告。
根據1988年我國頒發(fā)的《標準化法》的規(guī)定,我國標準分為強制性標準和推薦性標準兩類。1994年汽車工業(yè)產業(yè)政策發(fā)布,1995年確定強制性標準檢驗為12項。后為了加大汽車強制性標準實施力度,完善檢測機構,逐步建立與國際接軌的產品管理模式,2001年國家經貿委實施43項強制性標準檢驗。
汽車產品審核,目前的通過率相當低。產品不能通過的主要問題是:汽車整車生產廠家提供的資料不全,不能證明其產品符合國家經貿委今年實施的43個檢驗項目。專家提醒說:企業(yè)、檢測機構應該嚴格執(zhí)行098號文件,缺少檢驗項目的要補作。
據介紹,未通過的產品中,相當部分如能補充一些資料或補作有關項目的檢驗,即能獲得通過。
汽車產品審核通過率低的問題還有:部分企業(yè)的報告填寫不規(guī)范,有的結論無依據,有的實際情況與報告不一致。此外,部分企業(yè)沒充分利用同一型號的編制原則,造成型號太多。
專家建議:要以43項強制性標準為基礎,檢測機構盡快研究制訂一些補充規(guī)定,由國家經貿委批準后實施;對過去的規(guī)定,哪些有效,哪些應調整或廢止必須明確。(完)
摘自《經濟日報》(鄧濤)